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关于2013年上海市装配整体式住宅示范项目的公示

2019-09-10 17:52:01

关于2013年上海市装配整体式住宅示范项目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的要求, 2013年上海市装配整体式住宅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13年上海市装配整体式住宅示范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2503室  邮编:200003
传真:23116422

  附件:2013年上海市装配整体式住宅示范项目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