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发展目标有哪些?

2019-09-06 11:01:31

 为了进一步有效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即中国绿色建筑领域发展的总纲领。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建筑细化发展的目标,包括:

  对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

  “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万套;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该行动方案明确以“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发展原则,制定了全面的实施任务,提出了十大重点任务,包括: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在此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了系列保障措施,包括目标责任,激励政策、标准体系、体制改革、能力建设、加强监督等,以此支撑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目标的实现。该行动方案的出台,专项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有力促进了绿色建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