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关于推荐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通知(附:推荐表)

2019-09-05 18:31:53

关于推荐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通知(附:推荐表)

 

   各相关单位:
为了适应上海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形势, 满足未来大量绿色建筑的标识评审需要,拟对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进行扩容。
上海市绿色建筑促进会按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指示, 负责这次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的报名和培训。专家的专业限于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和物业管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对申请专家按申报条件(见附件)和专业需要作初步遴选,初定专家经上海市绿色建筑促进会组织的”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以补充入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
请本市的建筑研究,设计,施工,咨询和管理等单位接通知后按条件统一报名,慎重推荐1―3名专家候选人,于8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加盖公章(原件)后,邮至: 宛平南路75号2号楼201室(200032)
联系人:房丽华(18601692929)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绿色建筑促进会 
2012年7月30日 

  附一:
根据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本次补充的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
1.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曾参加过绿色建筑管理,技术研究,设计,施工,运营,咨询和标识评审的工作;
3. 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积极参 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 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5. 经过上海市绿色建筑促进会组织的“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并考核合格;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咨询服务,为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承担评价标识评审工作;
3.参与评价标识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

附二:
1 关于推荐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通知 (word文档 下载)
2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word文档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