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先行先试 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监管

2019-09-06 10:10:50

  

       近期,在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举办的第一期“双月谈”沙龙活动上,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潘平为与会者带来了主题为《发挥浦东区域优势,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监管》的主旨发言。

  潘平站长在发言中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浦东新区正式实施了绿色建筑的质量监管工作。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先行先试,在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浦东新区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要点》,通过发挥安全质量监督站的管理优势,推动绿色建筑由设计向施工过程落地。为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浦东新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地出让、立项审查、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

  同时,为实现对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督,浦东新区从监督程序、监督模式和监督内容三个方面来推进该区绿色建筑的实效化发展。其中,监督程序按照监督对接、首次监督会议、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监督四大流程进行。监督模式中,首次监督会议和过程监督均按工地为单元进行;竣工验收监督,可以按工地一次性进行,也可依照工地中的不同建筑类型、审图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级等分次进行。监督内容分为控制项监督和选择项监督两部分,涵盖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质量和施工管理六类绿色建筑指标体系。

  此外,在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上,浦东新区力争高于全市水平。外环线以内新建商品住宅、新建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临港地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域(世博园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