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双控要求,强调全过程绿色低碳开发理念,加快零碳建筑的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协会启动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同其他单位共同开展团体标准《零碳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在充分借鉴相关成功经验基础上,经多次研讨和修改,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标准结合本市零碳建筑建设的特点和目标需求,构建以零碳化排放为核心目标,人本化设计、工业化建造、智慧化运维和精细化测评为特征的零碳建筑评价体系。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评价、施工建造评价和运行维护评价。
为充分保证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请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详细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5年10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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