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关于征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2020-10-20 14:06:44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引导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住建委《关于鼓励发展上海市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应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及时将本市绿色建筑领域的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现向会员单位征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请各会员单位组织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条件

1、技术相对成熟,先进可靠;

2、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经市级建设管理部门鉴定或经试点工程应用,且已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起草单位、编制组负责人已安排落实;

4、标准实施后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请填写《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绿建协会办公室(秘书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505820576@qq.com)

 

联系人:刘阳15618936688

              周翀15902160342,64878019

邮  箱:505820576@qq.com

 

附件一:《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二:《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细则》.pdf
附件三:关于征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