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加快本市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就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出了《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8〕24号),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并印发。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也已于年内正式发布实施,全面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已成为本市建筑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标准内容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如需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咨询(电话:6469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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