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介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其中针对立法组织建设提出了“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本市立法质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2016年6月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69次主任会议,会议通过确立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等十家单位作为本市首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发布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工作规则》,基层联系点将组织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征求对法律法规草案、决定决议草案的意见建议,协助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赴联系点开展的立法调研、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和评估等工作,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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